更新时间:2022.02.21
对行政确认行为的分类: 1、按行为的动因不同可以分为依申请的行政确认和依职权的行政确认; 2、按行政确认对他种行为的关系,可以分为独立的行政确认与附属性的行政确认; 3、按照行政确认的对确认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对身份、能力、事实、法律关系和
行政确认可诉,行政确认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行政确认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对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或有关法律事实进行甄别,给予确定、认定、证明(或证伪)并予以宣告的具体行政行为。例如公安机关进行户口登记,公证机关依当事人的申请进行的公证行为,技术监督部门对于产品质量是否合格的认定等
行政确认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对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或有关法律事实进行甄别,给予确定、认定、证明(或证伪)并予以宣告的具体行政行为。例如公安机关进行户口登记,公证机关依当事人的申请进行的公证行为,技术监督部门对于产品质量是否合格的认定等
行政确认行为具有下列法律特征:法律适用性,即行政确认行为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职权性,即由有权的行政机关等依职权作出确认;客观性,即作出行政确认这一行为必须公正、客观;以及结果确认性。
1、对象不同,行政授权的对象包括机构和组织,行政委托的对象包括机关、机构、组织和个人 2、依据不同,行政授权依据法规或规章的授权,行政委托没有明确依据,只要不违背特别规定即可
行政确认是指行政机关和法定授权的组织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有关法律事实进行甄别,通过确定、证明等方式决定管理相对人某种法律地位的行政行为。例如,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医疗事故责任认定,伤残等级的确定,产品质量的确认。行政确认主要形式有:确定、
1、行为对象不同。行政确认是指对行政相对人既有法律地位、权利义务的确定和认可,主要是指对身份、能力和事实的确认;行政许可的行为对象是许可行政相对人获得为某种行为的权利或资格。一般来说,前者是业已存在,而后者是许可之前不得为之。 2、行为的法
行政确认之诉是行政诉讼。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而起诉的,在法院受理行政诉讼的范围之内。
1、性质不同 行政处罚是对行政违法行为的事后制裁,是一种最终的处理结果,非经法定程序任何人不得改变。而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执法过程中的重要手段和保障,它既不是最终的处理行为,也不是制裁,适用过程中只要达到行政目的,行政强制措施即可解除。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