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09
判缓刑后人民法院将判决书、执行通知书送交罪犯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将罪犯交由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予以考察。对于被判处缓刑的罪犯,在宣告缓刑时,应同时宣告缓刑的考验期。
判缓刑应按下列方式予以执行: 1、执行机关应当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2、犯罪分子在的缓刑考验期满,没有犯新罪或者发现有漏罪的,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1、缓刑判决从依法确定之日起,立即交付执行。2、应当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交付考察。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所在单位或基层予以配合。3、实行亲属责任担保和经济担保的方法,敦促接受改造。4、人民法院应当做好缓刑犯的回访考察工作,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外地被判缓刑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缓刑不需要在监狱坐牢,在监外工作生活,考验期限为3年。在3年期间里,不违法违规就被视为坐牢期结束。在缓刑考验期限内,需要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醉酒驾驶,如果被判处有期徒刑,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申请监外执行。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向考察机关申请,根据法律相关规定,缓刑人员因居所变化确需变更居住地的,应当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批。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在征求社区矫正人员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意见后作出决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
监外执行人员可以打工,但是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居住地。并且需要按照指定的时间等要求,坚持汇报、报到。如果需要离开居住地外出打工的,则需要报经社区矫正机构批准。 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实行社区矫正,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
暂予监外执行规定: 1、如果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或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会危害社会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2、对被判处无期徒刑但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罪犯,可暂予监外执行;
拘役可以监外执行,但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一、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罪犯可以通过提交监外执行申请书的形式申请监外执行。监外执行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