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8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一般指的是由保险公司针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的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出现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在责任限制的额度之内予以赔偿的一种强制性责任
交通事故调解协议书内容如下:第一部分包含标题;事故时间;事故地点;双方当事人身份事项;第二部分是正文,正文写明以下内容:简述事故经过及损失情况;责任认定;协议内容;第三部分由各方当事人签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
交通事故责任方不赔偿,受害方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索赔: 1、交通事故发生后责任方不赔偿的情况,受害方可以向交警部门申请调解帮助,交警部门予以调解,并要求肇事者承担赔偿责任。调解时应当注意:在双方都同意的基础上进行调解;双方协调完成签订调解协议后
交通事故起诉状书应按以下顺序写成:1、标题为民事起诉状或起诉状均可。2、开头应当写明原被告双方的基本信息。个人应写明姓名、性别、实际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3、诉讼请求。诉讼请求应当明确具体。4、事实与理由。5、证据及证据来源,可以单列为
刑事谅解书没有固定的格式,只需要表明谅解事项,当事人可以自行书,不过需要注意,如果行为人的行为给受害人造成伤害,在谅解书中要明确写明已经达成一致的赔偿协议,并且赔偿已经履行到位,如果没有造成伤害的,不需要写明,但是要明确的表达已经得到受害人
责任认定书交警不敢偏袒一方。责任认定的原则如下: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
交通事故认定书对方不签字不会影响保险的理赔; 交通事故认定书,一般指的是交管部门通过对交通事故的现场勘察、技术分析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分析查明发生交通事故的事实、原由以及当事人责任后所作的有关技术性结论,该结论不具备拘束力和执行力。 根据
交通事故应该这么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
追尾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有以下三点: 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 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3、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又可以被简称为交强险,该险种是第一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性保险,交强险主要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车辆发生事故导致另一方受害人出现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在其责任限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时,公安机关和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据事故当事人的行为,以及当事人行为对发生事故所起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交通事故的认定和划分应掌握以下几个原则:1、责任原则。当事人对某一交通事故负有责任
若是因工外出,因工作原因发生交通事故的,属于工伤。若是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在非本人承担主要责任的情形下,属于工伤。如果是因工外出或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承担一半责任的,可以认定为工伤。发生工伤事故的,用人单位应自发生事故伤害之日起三
发生交通事故后,同等责任下,如果有机动车,先由机动车一方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超出限额的部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事故的按照机动车60%,非机动车、行人40%的比例承担,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一般按照各50%的比例承担,互相赔付。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