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2
以下行为构成票据诈骗罪: (一)明知是伪造、变造的票而使用的行为。 (二)明知是作废的票而使用的行为。 (三)冒用他人的票的行为。 (四)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行为。 (五)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
信用卡诈骗罪的行为方式如下: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3、冒用他人信用卡的。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1、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2、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3、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 4、签发空头支票或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 5、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
以下行为构成电信诈骗罪:冒充社保、医保、银行、电信等工作人员。以社保卡、医保卡、银行卡消费、扣年费、密码泄露、有线电视欠费、电话欠费为名,以自己的信息泄露,被他人利用从事犯罪,以给银行卡升级、验资证明清白,提供所谓的安全账户,引诱受害人将资
信用卡诈骗行为如下: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 3、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指非持卡人未经持卡人同意或者授权,擅自以持卡人的名义使用信用卡,进行信用卡业务内提取现金等诈骗行为; 4、恶意
集资诈骗的特征是:诈骗手段具有特殊性;行为方式具有特殊性;被骗对象的公众性和广泛性。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
以下这些行为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进行诈骗; 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进行诈骗; 3、冒用他人的信用卡进行作骗; 4、使用信用卡进行恶意透支。 信用卡诈骗罪一般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数额较大财物
保险诈骗罪的认定是:犯罪主体为个人和单位,包括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要有诈骗保险金的意图。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保险制度和保险人的财产所有权。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保险法规,采取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
保险行业是指将通过契约形式集中起来的资金,用以补偿被保险人的经济利益业务的行业。保险市场是买卖保险即双方签订保险合同的场所。它可以是集中的有形市场,也可以是分散的无形市场。 按照保险标的的不同,保险可分为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两大类。
刑法规定的刑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种刑事责任。主刑,是对犯罪分子适用的主要刑罚,它只能独立使用,不能相互附加适用。主刑分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分为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对犯罪的外国人,也可以独立或附加适用驱逐出
法律关系内容,是指具有法律上权利义务关系形式的社会关系。具有三层含义: (1)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这是法律关系的法律内容,这一内容揭示法律关系的法律特征。 (2)事实上的社会关系。这是法律关系的社会内容,这一内容揭示法律关系的社会特征。 (
侦查机关对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可以进行查封、扣押。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查封、扣押财物、文件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二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