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5
在有限公司中,股东一旦完成了出资义务,公司的债务则由公司独立承担,但在特殊情况下,股东除了对自己认缴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外,也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法对股东的出资有以下规定: 1、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2、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出资义务。
股份公司股权质押的条件有以下规定: 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也不得质押; 2、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以股权出质的,应当依法办理出质登记。
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和其它法规的规定,我国对企业名称的确定有如下要求: 1、企业在设立时要把选定的名称连同其它事项一起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设立公司的,还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该名称在保留期内
股份有限公司在发行股份时规定如下: 1、公司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时,应当依法公开披露发行股份的信息。其中包括公告招股说明书、财务会计报告等; 2、同次发行的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个人认购的股份,每股应支付相同的价格;
集团公司法律法规是设立需要满足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可以作为核心企业组建企业集团。
转让公司股权的规定有: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股权,对外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可以依法转让持有的股份。
没有统一规定的,根据不同情况规定不同。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又分为对内和对外转让,对内转让既是股东之间的互相转让,对内转让不需要其他的股东的全体同意,对外转让就是股东转让给原有股东以外的人,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
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和工商局提出申请,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可以变更。携带材料包括: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股权交割证明;公司章程修正案。
公司股东的出资义务规定如下: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立的账户;以非货币性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财产权转让手续。股东不按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
虚假出资股东进行股权转让需要遵守以下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向第三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其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