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9
我国不存在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这样绝对的担保方式。我国担保方式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担保的范围就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请求保证人代为履行或负连带责任以及申请法院予以强制执行的范围。全部保证担保的责任范围与债成立时确定的债务人之责任范围一致,包括主债权的全部;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其他从属于主债权的负担。
下列情况可以免除保证人的保证责任: 1、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 2、在一般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或者法律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 3、在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在保
犯罪嫌疑人在申请取保候审时所提出的保证人,其所应当承担的责任包括:监督犯罪嫌疑人遵守相关规定;在发现犯罪嫌疑人违反相关规定后,向执行机关报告。《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
债权人死亡,可以要求担保人还钱,如果债权人死亡,其债权可以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继承人有权要求债务人偿还其债务,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担保人按照约定承担其担保责任。
如果债务人放弃继承权的行为,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如果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没有影响债权的实现的,则不能撤销。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
1、能。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特殊的权利,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如果债务有担保人担保的,在债务人不偿还债务时,担保人要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 2、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连带保证人不是连带债务人,连带债务人是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人,连带保证人只是债务的担保人,不是债务的主体。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债权人不可以默认放弃债权,必须是书面或者口头的形式放弃债权。所谓债权人的撤销权,是指当债务人放弃对第三人的债权、实施无偿或低价处分财产的行为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可以依法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所实施的行为。
担保贷款中担保人承担的责任有: 1、民事责任:担保合同为主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担保合同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按照其过错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连带责任:连带责任担保债务
担保人需要承担下列责任: 一、一般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二、连带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担保人的责任有如下: (1)一般保证责任。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2)连带保证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以下情况不能做担保人: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