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8
农村建房占用基本农田的处理办法如下: 1、一般是可以向国土部门检举举报; 2、可以向村委会反应,村委会有权利回收土地; 3、向法院提起诉讼,控告占用土地村民; 4、对本地国土局提起行政诉讼,控告其不作为。 基本农田是指中国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
基本农田是我国为保障粮食供应安全而划定的土地,基本农田只能用于农业生产,如果要征收基本农田进行建设的,需要经国务院有关部门的审批,养殖场建在基本农田上的,如果养殖场是违法兴建的,相关行政机关可以强制拆除养殖场。
基本农田保护区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占用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征收土地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
基本农田被破坏了,处理如下: 1、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治理,恢复原种植条件,处占用基本农田的耕地开垦费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 2、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利用基本农田养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行为人改正或治理,恢复基本农田的原种植条件,并处以罚款;如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基本农田养殖不合法,但一般农田,若是符合当地的规划、审批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后,可以建造养殖场。根据法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占用基本农田挖塘养鱼。
毁坏基本农田的处罚: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行为。
一般流程包括:申请(由申请人提出出书面用地申请)——现场勘查(国土资源所勘察)——填写申请表(初审通过发放申请表)——村委会审查(村委审查签字、盖章、提交乡镇政府)——审核上报(上报想国土局审核,通过后报县政府)——审批(通过的有想国土局发
基本农田建的养殖场如果是违建的会被强制拆除,根据法律规定,在禁止养殖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拒不停止违法行为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
可以。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