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30
人身损害诉讼费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1.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 2.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 3.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
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诉讼标的额×。2、5%-200元。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诉讼标的额×2%+300元。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诉讼标的额
一般情况,每件3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至10万的部分,收1%;超过10万的部分收0.5%。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是指当事人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受到不法侵害,造成致伤、致残、致死的后果以及其他损害,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人身损害诉讼时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一般诉讼时效,最值得研究的是期间的起始计算,而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侵权行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容易的,对于人身损害赔偿时效的起算却是复杂的,这是因为受害人必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限内不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也就是说,虽然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但债权人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行使,否则债权人将丧失债权。需要指出的是,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债权人丧失了实体请求权即胜诉权,但程
人身损害诉讼时效是三年。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 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人身损害诉讼时效为三年。人身损害指的是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死亡及精神损害。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人身受到了损害,需要先对其进行人身损害鉴定。
人身损害诉讼时效起算时间是权利被侵犯之日,计算三年。侵权责任属于民事纠纷,适用民事诉讼时效。一般民事诉讼时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起算。如果受害人向侵权者主张权利,则时效从最后一次主张权利之日起计算。
诉讼时效,即法院保护民事权利的时间。原告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起诉的,法院进行依法审理;原告超出法律规定的时间起诉,若被告以诉讼时效已经超过法律规定时间为由提出抗辩,则原告失去了胜诉权,法院会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法律规定人身损害的诉讼时效是三年
人身损害诉讼时效是三年,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原则上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人身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人身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最长超过20年的不予保护。根据不同情形可能会发生中止、中断的效果。
非财产案件按以下标准收取: 1、离婚案件每件支付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缴纳;超过20万元的,按0.5%缴纳。 2、侵犯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人格权的案件,每件支付100元至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