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9
一、放弃继承有两种方式: 1、书面方式。 2、口头方式。 二、按照民法原理,放弃继承权是一种单方民事法律行为,一经做出就发生效力,对意思表示人具有法律上的拘束力,不允许任意变更。
对于放弃继承权的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继承股东的权利有: 1、经营参与权; 2、利润分配权; 3、处置股份权; 4、剩余财产分配权; 5、股东有权维护自身的权益,当股东权益受到侵犯时,股东有权依法申诉; 6、股东有对公司经营活动的知情权与监督权。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
1、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民法典》生效实施后,若被继承人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
继承权丧失的情形如下几种,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为了争夺被继承人的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还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是比较严重的,也会丧失继承权。伪造、篡改或者销毁被继承人订立的遗嘱的,情节比较严重的,也会导致继承权的丧失。根据
放弃继承权的后果如下: 1、继承人丧失继承遗产的权利。具体如下: (1)第一顺序数个继承人中的一个放弃遗产的,其应继承的遗产由第一顺序的其他继承人继承; (2)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全部放弃遗产的,遗产由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3)全部继承
继承权的平等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男女平等,男女所享有的继承权地位是平等的; 2、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的继承权是平等的,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享受的权利是相同的; 3、同一顺序继承人的继承权是平等的。
根据法律规定,继承权丧失的情形有: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等。
继承权丧失的事由如下: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其他等。
丧失继承权的情况如下: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丧失继承权是指由于出现法律规定的原因,依法定的程序取消或剥夺继承人
继承权公证是指核实继承者享有继承死者生前财产的资格后所开具的证明,它有真实性和公正性的特点,一般情况下,享有继承权的方式有遗嘱继承、协议继承、法定继承。
继承权的原则如下: 一、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继承权的原则。 主要有以下表现: 第一,凡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均为遗产,全得由其继承人继承。 第二,继承人的继承权不得非法剥夺或限制。 第三,继承权为绝对权,任何人都负有不得侵害的义务。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