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9
如当事人不能协商解决共同财产分割问题,为使得共同财产能够合情合理的分配,我国所确定的分割原则是: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女方、子女权益、照顾无过错方,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合情合理地解决分割问题。
诉讼离婚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具体有以下情形: 1、离婚前,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的; 2、离婚时,有遗漏没有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法律规定,无财产纠纷离婚起诉费是每件离婚案件交纳50元至300元。起诉离婚的诉讼费首先会由原告承担,待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后由败诉者承担。如果判决后双方都有责任的就按照双方责任的大小比例各自承担缴费。
处理方法是: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的,从其约定。
我国法院受理的涉外离婚案件,离婚以及因离婚而引起的财产分割,适用我国法律。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是:离婚时,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各自的个人财产是不用进行分割的。对于夫妻共同财产,按照意思自治的原则,应当先由夫妻双方进行自主协商,一般
离婚不分割财产是可以的。如果夫妻双方达成共识,法律上也是允许离婚财产不分割的。如果只是暂时不想进行财产分割,也不会对将来想进行财产分割造成影响。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
不离婚能分割财产,可以分割的情形包括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夫妻离婚时财产的分割方式为: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属于个人财产的仍归个人,无需分割。有重婚、与他人同居情形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并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男女平等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权利不得滥用原则、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的
离婚时,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应当先由夫妻双方进行自主协商,一般是一人一半,对于不动产等价值较高的财产,还可以按购买时的出资比例进行分割。同时还应当照顾无过错方、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如果协议不成,才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割,一
不离婚一般不可以分割财产。但存在特殊情况的除外。例如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存在恶意减少夫妻共同财产、加重共同债务,或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等情形下,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如果有财产可供执行,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如果没有财产可以执行,法院也没法。但可以要求他制定还款计划。如果一方不执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执行。不执行的,符合条件的,依照有关规定处罚: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能够执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