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同时履行抗辩权,又称为履行合同中的抗辩权或不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未规定何方先履行的,一方在他方未履行对待给付义务前,得拒绝自己之履行的权利。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情形为: 1、由同一双务合同产生的互负债务,且双方债务有对价关系; 2、债务同时到期,可以同时履行;双方的对等给付是可能履行的义务; 3、当事人一方的履行不符合约定,即瑕疵履行的另一方可对有瑕疵的履行部分行使抗辩权。 根据《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双务合同的当事人应同时履行义务的,一方在对方未履行前,有权拒绝对方请求自己履行合同的权利,同时履行抗辩制度主要适用于买卖、互易、租赁、承揽、有偿委托等双务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
顺序履行抗辩权也叫同时履行抗辩权吗 顺序履行抗辩权不叫同时履行抗辩权,顺序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前,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
重大误解抗辩权是指在合同当事人对合同条款存在重大误解时享有的权利,此时,受有不利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凭借这一理由撤销已经生效的合同条款,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1.同时履行抗辩权只能发生在同时给付的双务合同之中。双方当事人所负担的给付应当同时提出,相互交换。 2.后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适用于有先为给付义务的双务合同中。 3.先诉抗辩权则适用于承担一般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对主债权人的抗辩。在主债权人未
抗辩权可以通过由当事人自己提出的方式履行,比如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之间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如果一方没有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则另一方可以拒绝履行相应的请求。
一、不安抗辩权又称先履行抗辩权,指双务合同成立后,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履行义务,或者有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可能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有权单方中止履行合同义务。 二、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 (一)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债权人与债务人同时履行。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应同时履行义务的,一方在对方未履行前,有权拒绝对方请求自己履行合同的权利。
不安抗辩权的成立条件是: 1、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 2、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先履行义务人有充足的证据证明相对人无能力履行债务; 3、有先后的履行顺序,享有不安抗辩权之人为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 4、先履行一方的债务
抗辩权的概念是合同义务人阻止对方当事人请求权的权利。具体内容如下: 1、简单地说就是权利人行使其请求权时,义务人享有的拒绝其请求的权利; 2、合同履行抗辩权的设置,使当事人在法定情形下可以对抗对方的请求权,使当事人的拒绝履行行为不构成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