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12
婚姻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有权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利害关系人包括: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和基层组织;以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近亲结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以婚前患
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条件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有权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 利害关系人包括: (一)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
提出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可以是婚姻当事人以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 (一)以重婚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的,为未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条件是婚姻当事人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一方或者双方未到法定婚龄的。无效的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我国法律规定的可以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有当事人及其利害关系人。 其中利害关系人包括以下主体。 (一)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三)
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有两种情况: (一)以重婚为理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要材料为结婚证和双方的身份证,以及能够证明该婚姻属于重婚的证据。 (二)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理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要提供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和其他能证明夫妻双方
提出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可以是婚姻当事人以及利害关系人。 利害关系人包括: (一)以重婚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的,为未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应由人民法院处理,无效的婚姻自始对男女双方没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当事人之间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无效婚姻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申请宣告婚姻无效不能反悔。若是婚姻无效的情形消失的,双方可以领取结婚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 1、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2、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3、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
申请婚姻无效: 夫妻一方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后,经审查确属婚姻无效的,应当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 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 人民法院审理婚姻无效案件,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应当
以下四种情况的婚姻属于无效婚姻。1、重婚。已经进行过婚姻登记的在隐瞒另一方的情况下进行的第二次婚姻登记无效;2、近亲结婚。直系血亲之间或者旁系血亲三代以内不能结婚;3、患有医学上认定为不能结婚的疾病并且没有治愈的;4、没有到达法定结婚年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