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1
被告人李某武,曾用名李某银,男,生于一九六七年三月二十三日,汉族,农民,住本县城郊乡肖营村。一九九一年五月三十日因犯拐卖人口罪被南召县人民法院判刑二年,一九九三年二月七日刑满释放。一九九八年三月九日因涉嫌非法组织他人卖血被镇平县公安局刑事,
非法组织卖血罪的犯罪构成界定是: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血液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安全;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
非法组织卖血罪既遂的处罚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他人造成伤害的,按照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致人轻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
非法组织卖血罪具体构成要件: (一)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二)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上表现为故意; (三)客体要件:客体是国家血液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 (四)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行为。
满足以下要件会构成非法组织卖血罪: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血液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安全;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血液管理制度,同时也对公共卫生造成妨害; 2、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行为; 3、主体要件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单位亦能成为本罪主体; 4、主观方面只能由
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行为人有前述行为,对他人造成伤害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行为人犯非法组织卖血罪的,一般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行为人有前述行为,对他人造成伤害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对组织卖淫罪既遂的量刑具体可细分成的标准是:一般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组织卖淫罪,是指以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等手段,纠集、控制多人从事卖淫的行为。
非法组织卖血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组织出卖他人血液的行为。新刑法对非法组织卖血罪的量刑标准是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对
对非法组织卖血的处罚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律规定,非法采集血液,血站、医疗机构出售无偿献血的血液,以及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
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对他人造成伤害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组织、领导恐怖活动组织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并实施杀人、爆炸、绑架等犯罪的,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