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2
1.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不是行政行为,不能申请行政复议,也不能提起行政诉讼。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的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要求当事人要在申请书上写明复核的请求、理由、证据。上级的交通管理部门在收到当事人的复核材料后的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如果受理复核申请,应
1、根据《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2、上一级交警部门收到复核申请后5日内,会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作
交通事故责任书出来了下一步的处理:双方按照责任认定书协商解决;或者可以请求交警进行调解。无法调解解决的,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贴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如果构成伤残了,还要到司法鉴定
责任认定书下来后的处理如下: 1、自行协商; 2、双方一致请求交警调解,调解成功的,制作调解书,调解不成功的,制作调解终结书; 3、向法院民事起诉,赔偿项目主要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贴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根
对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存在异议的,有以下处理方法:1、向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交管部门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管部门申请复核。2、在交通事故后续诉讼中向法院证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错误。3、向纪检监察部门请求救济。4、通过信访维权。第1、2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