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7
在刑事诉讼活动中所适用的拘留措施是由公安机关和检察院执行,有权决定采用拘留的机关一般是公安机关。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
公安机关传唤后可以直接刑事拘留。 公安机关传唤后,如果符合刑事拘留条件,可以直接刑事拘留送看守所羁押。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刑事拘留,公安机关依法拥有决定拘留和执行拘留的权限。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
公安机关对欠债人不可以拘留,债务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债务人不会涉及到刑事责任,债权人要实现自己的债权,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要提起诉讼的,可以准备好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
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应持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签发的《拘留证》,向被拘留人出示,并宣布对其实行拘留。派出所没有拘留权。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0条的规定,【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
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
(一)【达成谅解】造成被害人损失的,积极与被害人一方协商达成《民事赔偿和解协议》,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尽量弥补受害人一方的损失。 (二)【程序合法】如果被采取强制措施(如:拘留、逮捕等)超过法定期限(拘
公安机关管辖范围,具体如下: 1、公安机关对属于自己管辖范围内的刑事案件有权立案侦查; 2、使用各种秘密侦察手段的权力,包括秘密监视、秘密搜查、使用秘密力量进行内线侦察和阵地控制,以及使用秘密的技术手段等; 3、有权依法使用武器和警械,实行
行政拘留是在拘留所执行。拘留所是执行行政拘留的执法机关;看守所是羁押犯罪嫌疑人的执法机关,刑事拘留在看守所进行。根据规定,对下列人员的拘留在拘留所执行: 1、被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给予拘留行政处罚的人; 2、被人民法院依法决定拘留的人
公安机关可执行的强制措施有以下几种: 1、拘传。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案并接受以上部门讯问的一种强制方法; 2、取保候审,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