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0
不论是结婚证丢失还是没有办理结婚证,一般没有结婚证是不能离婚的。如果是结婚证丢失的需要先补办结婚证然后才能办理离婚手续。如果是没有办理结婚证的,则双方之间的关系属于同居关系,不存在离婚的问题;除非是双方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
没结婚一般不能告重婚。如果尚未领取结婚证,其关系不受法律保护,未经合法登记的婚姻,无法追究重婚罪。但是如果已与配偶领取结婚证,为合法夫妻关系,配偶又与他人同居,或者领取结婚证的,则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自诉,要求追究配偶的刑事责任。
对于一方没有结婚证的情形,是不能离婚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其结婚证丢失的,是需要当事人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的。在其民政部门补办了结婚证后,才可以进行离婚手续的。其
法律规定现在已经取消了“事实婚姻”这一说法,法律上也不承认事实婚姻,只承认已经在婚姻登记机关做过登记的,有合法手续的婚姻关系。 有一种情况需要区别对待:在1994年2月1日国家颁布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之前,男女双方符合事实婚姻所必需具
没有领结婚证结婚的一般不是重婚。重婚是指当事人与有配偶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或登记结婚的行为,一般情况下,未办理结婚登记不构成婚姻关系,但是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且在1994年2月1日前共同生活被认定为事实婚姻的除外。
没有办理结婚证就不算是法律意义上的结婚,没有经过结婚登记就不是合法夫妻。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结婚登记是使婚姻合
结婚证是指,男女双方婚姻关系的证明。如果第一次事实婚姻日期存在于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前,就是事实婚姻;如果是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未补办结婚登记的,就属于同居关系。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
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办理结婚证却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的构成重婚。本人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构成重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
有了小孩没领结婚证一般不算重婚罪。有小孩不代表就结婚的,只有领取结婚证或者符合事实婚姻的条件才算结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判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原则上离婚是需要结婚证的,结婚证是证明夫妻存在合法婚姻关系的重要证据,无论当事人是去民政局登记离婚还是去法院诉讼离婚,都需要首先证明男女双方式存在合法婚姻的,只有在这样的基础上,才能离婚这样一说。
民法典规定:没有办理结婚证不算结婚。结婚只有一种方法,那就是向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至于所谓的结婚仪式之类的,不属于法律上的结婚,当事人只是经过结婚仪式,没有领取结婚证的,不属于结婚。
没结婚证一般是不能起诉重婚罪的,但是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前就符合实质要件的,发现另一方有重婚行为,就能向法院起诉重婚罪。否则,没有结婚证是不能向法院起诉重婚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