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2
购销合同不是承揽合同。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主要包括有加工合同、定作合同、修理合同、复制合同、测试合同、检验合同等。
口头约定满足一定条件,口头约定的口头合同就有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有效: 1、只要口头约定的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一方未以欺诈、胁迫的方式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3、双方不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方利
《民法典》规定承揽合同中,定作人能随时解除承揽合同,但是,因要求终止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合同的合同履行地,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地方履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民法典》规定安装合同属于承揽合同。加工合同、定作合同、修理合同、复制合同、测试合同、检验合同等合同都属于承揽合同。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合同违约是需要赔偿损失的。 1、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或者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定作人怠于答复等原因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定作人中途变更承揽工作的要求,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3、承揽人交付
《民法典》规定认定加工承揽合同是:定作人给付报酬、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的合同,承揽行为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合同履行地以双方当事人合同约定为准,如果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承揽合同的履行地为在履行义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家居定制属于承揽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合同的解除方式有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法定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