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2
1.建议业主应在招投标阶段将指定分包内容明确化,业主招标文件不明确时应及时提出咨询。应在总承包合同条款中详细约定指定分包工程的具体内容,明确承、发包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相关费用的收取方法。 2.总包合同中,总包承包范围、工程工期等方面尽可能约定
工程合同包括的条款有:工程的具体范围、建设工程的具体施工期限、建设工程的质量要求、建设工程的总价款、交付技术资料的时间、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工程竣工完之后的验收、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
无效的。依据我国建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工程转包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所以签订的转包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八条,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
个人进行工程分包需要签订合同。分包单位和总承包单位要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分包单位是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而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是要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工程合同发包违约责任包括办证责任、工程定点责任、三通一平责任、物资保证责任、经费保证责任、施工监督责任、误工赔偿责任和验收结算责任等等。其中办证责任指的是办理正式工程和临时设施的范围之内的土地征用、租用、申请施工许可执照和占道、爆破以及临时
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建筑工程合同中约定了工期延误责任,则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要求违约方承担责任,如果有证据证明工期延误是因不可抗力造成,当事人只需根据实际情况顺延工期。
建设工程合同工期延误后,要看合同中是否规定了延误责任。如果实际延误符合合同规定的延期免责情况,或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并有证据证明情况的。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顺延工期,否则违约方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就合同无效,所造成的损失向法院或者
建设工程合同的工期的计算是: 1、工程被竣工验收的,验收合格的日期是竣工日; 2、已提交验收报告但被拖延验收的,是提交报告之日; 3、未验收但发包人擅自使用的,是建设工程转移占有之日。
建筑工程临时工合同的签订:必须是书面合同,由双方当事人共同签订。法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工期延误后,主要要看合同中是否约定延误责任,如果实际延误的情形符合合同中约定的延期免责情形,或者是由不可抗力造成,并且有证据证明上述情形,那么根据实际情况,顺延工期即可;否则合同违约方要对合同相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 2、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 (1)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 (2)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