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5
土地承包合同无效的情况包括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土地承包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等情况。
主合同无效的情况主要有下列几种: (1)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3)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
1、出租人不具有出租房屋的实体权利,将导致合同无效; 2、将违法建盖的房屋用于出租的,将导致租赁合同无效; 3、租赁合同的期限违反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 4、租赁的标的物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合同无效。
无效合同是如下情形: 1、合同当事人为了获取非法利益,以虚假意思表示订立的合同; 2、合同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利益的; 3、当事人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并造成国家利益遭受损害; 4、合同内容或形式违反法律规定的 5、
以下情况下可以判定合同无效: 1.合同主体不适格的; 2.合同主体意思表示虚假的; 3.合同主体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4.合同违背公序良俗的; 5.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股票质押合同无效的情况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股票质押合同;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的股票质押合同;以及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股票质押合同等。
民事合同规定的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况是:第一个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二个是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三个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四个是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
赠与合同只有一方签字不能生效。目前对于赠与行为单方许诺的法律性质还有所争议,普遍认为,赠与合同应当是双方法律行为,并不是赠与方单方表示愿意赠与的意愿即可完成的法律行为,接受赠与对于受赠人来说未必全是获取利益的事情,因此,法律给予了受赠人接受
可撤销合同与无效合同的区别是: 第一、二者产生的原因不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产生的原因主要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以及乘人之危、欺诈胁迫且不危害国家利益;而无效合同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等。
企业间借贷无效的情况: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担保人无效的情况包括签订担保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签订担保合同的行为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等。担保合同确定无效的,债权人,债务人,担保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