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23
强奸罪的加重处罚情节如下: 1、强奸妇女,强奸幼女情节恶劣; 2、强奸妇女,多人强奸幼女; 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4、二人以上轮奸; 5、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6、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
抢劫罪的加重处罚情节有以下这些: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
八种从重处罚情形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
从重处罚的法定情形有违法行为造成较严重后果的、妨碍、逃避或者抗拒执法人员检查的、胁迫、诱骗或者教唆他人实施违法行为的。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从重处罚的法定情形有: 1、累犯从重处罚; 2、强奸罪,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从重处罚; 3、非法拘禁罪,殴打、侮辱情节从重处罚; 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从重处罚; 5、聚众开展淫乱活动罪,引诱未成年人参加从重处罚; 6、走私、贩卖、
盗窃罪以从轻量刑的如下: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60%; 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50%; 3、对于未遂犯,综合考虑犯罪行为的实行程度、造成损害的大小
从重处罚的情节有:违法行为造成较严重后果的,包括使用恶劣的违法手段、多次违法、影响很大等。妨碍、逃避或者抗拒执法人员检查的。胁迫、诱骗或者教唆他人实施违法行为的。
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情节包括多次进行招摇撞骗的;招摇撞骗所得非法利益巨大的;造成被骗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或恶劣政治影响等情节严重的后果。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的行为。
毒品犯罪从重处罚的情节有: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是指因犯本节规定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中的任何一种罪,被判处任何一种
侮辱罪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败坏他人名誉。侮辱行为必须公然进行。所谓“公然”侮辱,是指采用不特定或者多数人可能知悉的方式对他人进行侮辱。公然并不一定要求被害人在场。如果仅仅面对着被害人进行侮辱,没有第三者在场,也不可能被第三
从重,是指在刑法规定的法定刑的限度内判处较重的刑罚。适用于犯罪嫌疑人具有从重处罚情节的情形。加重,是指数罪并罚时,可以在所判数刑中的最高刑期以上,并可以超过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一般法定最高限度执行刑期,法律对有期徒刑、拘役、管制采取限制加
有自首情节的量刑: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