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12
股东优先购买权的问题如下: 1、股东优先购买权制度中同等条件的确定标准问题; 2、股东优先购买权能否部分行使的问题; 3、股东优先购买权可否转让的问题。
确定股权转让价格应注意的问题基于单一的确定股权转让价格的方法都有缺陷,因而在实践中应注意: 一、采用综合评估确定股权转让的基准价格实践中股东自愿转让股权是股权转让的最为普遍的形式,法院运用国家强制力强制股东转让股权是股权转让中的一种特殊形式
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行使应当在同等情况下,比如同样的价格,一方约定分期付款,一方约定一次性付款,这种情形就不是同等条件。股东优先购买权属于法定权利,具由股东资格的人就享有优先购买权。
注意下列问题: 一、采用综合评估确定股权转让的基准价格。转让双方首先应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情况进行评估,确定转让基准价格,在此基础上协商确定转让价格。 二、确认股权转让价格有下列方式: 1、将股东出资时所确认的股权价格作为转让价格。 2、以公
如果在自然人股东死亡之前,公司章程明确规定禁止股东继承人取得股东资格的,股东继承人则不能依法获得股东资格,而只能继承原股东在公司所享有的财产权利。但如果公司章程没有规定的,自然人股东的继承人可以继承其股东资格。
注意下列问题: 一、采用综合评估确定股权转让的基准价格。转让双方首先应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情况进行评估,确定转让基准价格,在此基础上协商确定转让价格。 二、确认股权转让价格有下列方式: 1、将股东出资时所确认的股权价格作为转让价格。 2、以公
买房购房合同要注意的问题: (1)开发商的五证两书是否齐全。 (2)房屋质量的条款要精确不得含糊。 (3)价格、收费、付款额同的条款不能少。 (4)房屋面积方面的条款要清晰。 (5)房产证的办理期限的条款不能少。 (6)交房时间和预期交房条
股东资格丧失的情形: (1)所持有的股权已经合法转让的; (2)未依公司章程履行股东义务,而受到除名处置的; (3)因行政处罚、民事或刑事判决、裁定而被剥夺股权的; (4)股东资格丧失的其他情形。
股东死亡后由继承人根据遗嘱或者法定继承顺序继承股权,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继承人放弃继承的,由其他股东出资购买;其他股东放弃购买股权的,可以转让给股东以外的第三人。
购买期房要注意的问题:首先应当针对房地产开发商做一些了解,尽量选择一些规模大,房屋质量管控严格具有一定的社会信赖度的房地产企业;其次应当了解开发商在预售时有没有预售资格。
购买期房签订合同注意的问题: 1、看开发商“五证”是否齐全; 2、签约时一定要注意房屋质量问题; 3、签订购房合同; 4、预售登记; 5、在接到新房后,应查看房屋基本设施是否齐全,水、电、气是否通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