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7
挪用公款罪的主体: 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家机关与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具体包括: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 在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受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这里提到的国家工作人员的内涵与上述贪污罪中国家工作人员基本相同。同样具有特定性和公务性。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国家工作人员包括: 1、在国家机关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 2、从事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
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这里所说的国家工作人员与前述贪污罪中国家工作人员的内涵、外延基本相同。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
业主委员会的主任挪用公款涉嫌挪用资金罪。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行为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侵犯了国家的财经管理制度。挪用公款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公款的使用权,同时行为人挪用公款后必然占有,有的还因此获得收益。
挪用公款罪和挪用资金罪的区别: 1、犯罪主体不同,前者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后者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2、犯罪客体不同; 3、犯罪的对象不同; 4、刑罚不同。
1、贪污罪的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受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从事公务的人员。 2、挪用公款罪的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和其他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的人员。 3、受贿罪的主体为在国家各级权力机关、各级行政机关,各级司法
挪用特定款物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对保管、分配和使用特定款物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犯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挪用国家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构成挪用特定款
一、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二、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
挪用公款罪的犯罪对象是公款,不限于现金,挪用特定款无罪的犯罪对象是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前者的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后者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前者的犯罪目的是归个人使用,后者的犯罪目的是将特定款物挪作其他用途。
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侵犯了国家的财经管理制度。挪用公款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公款的使用权,同时行为人挪用公款后必然占有,有的还因此获得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