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7
挪用特定款物罪与挪用公款罪的区别:第一,犯罪主体不同,前罪犯罪主体只能是对特定款物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或是直接实施挪用行为的人员,如会计人员、款物的发放人员等。后罪犯罪主体只能是国家工作人员。第二,挪用目的不同,前罪挪用款物是用于单位的其他项
挪用公款罪的主观要件是故意。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挪用公款主动退还会判刑的。如果挪用公款数额已经达到犯罪的程度就要追究刑事责任,主动退赃款只是在量刑时会获得宽大处理,但不能免除刑事处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
挪用公款罪的主观要件的规定: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挪用公款罪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侵犯了国家的财经管理制度。
挪用资金的犯罪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一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二是除公司董事、监事之外的经理、部门负责人和其他一般职工,再者就是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职工。
1、犯罪主体不同,前者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后者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2、犯罪客体不同; 3、犯罪的对象不同; 4、刑罚不同。
挪用公款罪的具体情形: 一、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二、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 三、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进行非法
1.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虽其已着手实施挪用公款犯罪行为,但尚未能将公款挪出。对此,一般不作为犯罪处理。 2.行为人已将公款挪出,但因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尚未使用,这种挪而未用的行为,实际上已经侵害公款的所有权,因此,应比照挪用公款罪既遂
挪用公款属于刑事案件,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人的户籍地为其居住地。经常居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为其居住地。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 挪用公款罪,除了是国家工作人员是犯罪主体外,最大的特点就是在挪字上,并不是要
挪用公款罪既遂如何处罚有三种情形: 1、犯挪用公款最,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2、如果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3、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
挪用公款犯了挪用公款罪。按照规定,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