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0
批捕并不一定需要检察长签字。批准逮捕检察院检察长可以授权分管的副检察长批准行使批准逮捕权,一般副检察长签字后以检察长的名义实施。审查逮捕部门办理审查逮捕的案件,应当指定办案人员进行审查。重大案件应当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情节轻微检察院不批捕是合法的,就是说其犯罪轻微达不到处罚标准,不予刑事处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检察院可以不予批捕的情形: 1、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双方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达成和解协议,经审查,认为和解系自愿、合法且已经履行或提供担保的; 2、年满七十五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认为没有逮捕必要: (1)属于预备犯、中止犯,或者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的; (2)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偶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胁从犯,犯罪后自首、有立功表现的等;(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4)情节显著轻微、危
检察院批捕意味着: 一、有证据证明被批捕人发生了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二、被批捕的人正式进入了刑事诉讼程序并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侯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 四
检察院批捕后多一般会在一个月内移送起诉到法院。根据我国相关程序法的规定,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如果是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如果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在十日以
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检察院不批捕后的程序为:检察院不批捕后,公安机关需要立即释放当事人,但可以要求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检察院不予批捕的条件为: 1、过失犯罪的犯罪嫌疑人、犯罪后有悔罪表现,有效控制损失或者积极赔偿损失的; 2、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双方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达成和解协议,经审查,认为和解系自愿、合法且已经履行或提供担保的; 3、年满七十五周岁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一般经过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三个阶段。不同的案件,具体到法院起诉的时间无法准确确定。根据刑事诉讼法,逮捕后的羁押期限为2个月,最长可延长至7个月。此外退回补充侦查或者发
检察院不批捕原因手续主要有犯罪事实证据不清、犯罪嫌疑人患有重病或者怀孕的等等。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