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0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是公民
根据行政诉讼有关解释,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对原告的起诉进行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天内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7日内不能决定是否受理的,应当先予受理;受理后经审查不符合起诉条件的,裁定驳回起诉。受诉法院在7日内
行政诉讼不予受理,当事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投诉,一级人民法院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立案、审理,而且上级人民法院应当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将会对拒绝执行人给予处罚。《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三条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或者不履行最终裁决的行政复议决定的,按照下列规定分别处理: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
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起诉的决定书应当公开宣布,同时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分别送达下列机关和人员: 1、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的,应当立即释放。 2、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 3、对于
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法律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除以上规定外,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
违停申请行政复议的方式为既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若是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不服行政复议起诉的期限是十五日。具体计算方式是:当事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应当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或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起诉并在五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行政复议受理期限是五日。 《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
行政复议受理后期限是60日,也就是说,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