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3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租人因以下情形,也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1、承租人已建有或购有房屋,无需再继续租赁他人房屋时; 2、承租人举家迁离租赁房屋所在的城市; 3、出租房屋发生重大损坏无法正常居住的如有倾倒危险,出租人拒不进行修缮
从法律上来说,租赁合同和租赁协议没有什么区别,两者具有一样的法律效力,都受到法律的保护。 房屋租赁协议和房屋租赁合同属于同一性质,是指房屋的出租人把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在约定的时间之内,支付一定的租金,并且在合同终止的时候,把房屋完
一般由房屋所有权人交纳租房期间的物业费,房东也可以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由房屋使用人交纳,但其内部约定不得对抗物业公司。承租人拒绝缴纳的,物业公司有权要求出租人交纳并承担连带责任。
1.租赁协议是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签订的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协议,本质来说还是合同,需要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租赁协议中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般的租赁合同需要包括:合同主体(合同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姓名、住址等)、租赁标的物、租赁时间、租金的数额或计算方式、租金的支付方式、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部分。如果说当事人有更为详细地针对租赁事宜的约定,可以在合同中载明,
租赁协议需要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租赁物信息、用途、租赁期限、租金、维修责任、是否可转租、违约责任等条款。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
房屋租赁没有签订协议的风险有:出租人可能因无法证明租赁关系的存在或承租人的真实身份而承担法律责任;承租人可能无法获得优先购买权以及“买卖不破租赁”的特别保护;没有签订协议视为不定期租赁,双方随时可以解除租赁关系。
签订房屋租赁协议的原则是:合法原则、自愿原则、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公平原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登记对抗原则、尊重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原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