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1
我国现行有效的民法典仅对法定继承的继承顺序作出规定。其中,明确规定了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也就是第一顺位继承人为以下3类:1、被继承人的配偶;2、被继承人的子女;3、被继承人的父母。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子女和父母两个定义需要重点理解:
非婚生子女享有继承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加以危害或者是歧视。因此,非婚生子女同样有权利获得抚养费、生活费以及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具体来说,配偶、子女、父母都
被继承人所享有的宅基地使用权不属于遗产,因此是不可以继承的。 首先,被继承人的遗产是指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积极遗产(财产权利)和消极遗产(财产义务)。 其次,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是不得进行继承的,包括以
首先,如果法定继承人要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之前,作出放弃继承的明确表示。如果没有表示,或者在此之后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另外,对于遗赠,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的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不表示的,视为放弃继承。另外,公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法定继承人依照下面的顺序进行继承: 第一,如果被继承人有配偶、父母、子女的,遗产由他们继承,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通常遗产由他们平分; 第二,如果被继承人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遗产由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
首先,按照现行法律规定,遗嘱的效力小于遗赠扶养协议,大于法定继承。也就是说,继承开始之后,首先要看被继承人是否留有遗赠扶养协议,如果有的,与之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的一方是最先有继承权利的人;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且遗嘱无效,或者还有财产没有被继承的
变更房屋法定继承人,继承人需要办理以下手续:一、在户籍部门注销户籍,办理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二、在当地区级或者市级公证处办理继承权的公证证明。房产继承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两种。办理继承权时应提供以下材料: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2、房屋产权
无论是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继承人都可以放弃自己的继承权。实际上,不附带义务的权利都是可以放弃的。虽然权利会给行为人带来一种利益,但是放弃利益还是法律允许的。因此,在继承正式开始之前,继承人都可以放弃继承遗产的权利,也就是继承权。需要注意的
遗产是公民去世前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子、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等等。 居住权,即对房子占有、使用的权利,居住权是一种特殊的财产权利,从房屋所有权中脱离出来后,有很强的人身性,享
协议继承,在法律上应当表述为遗嘱继承,是指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在死后按照事先订立的遗嘱,开展遗产分割程序。遗嘱继承作为法定继承方式的一种,当然有效。而且根据我国继承法以及民法典的规定,遗嘱继承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换句话说,只要存在合法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有: 1、两者发生的时间和成立条件不同。代位继承只能是因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发生,只有被继承人的子女才能成为被代位继承人;而转继承发生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并且可因任何一继承人的死亡而发生,任何一个继承人
转继承和代位继承的主要有以下几点的区别: 1、两者的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不相同。 2、两者所要继承的内容不相同。 3、两者继承人适用的范围是不相同的,代位继承一般只可以发生与被继承人有直系亲属或者是拟制血亲的子女范围以内,例如子女、孙子女、外孙
离婚子女当然也有遗产继承权,离婚并不会让父母和子女之间的亲子关系就此结束,子女作为法定继承人,当然能够继续享有继承权。子女继承权是指,继承法赋予子女取得父母遗产的权利,这是一种法定的权利。这里面的子女就包括了亲生子女,也就是婚生子女和非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