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8
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经考察机关批准。缓刑罪犯参加劳动,应同工同酬。如果同时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应执行。 缓
过了缓刑考验期发现漏罪,不需要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要求是在缓刑考验期内发现漏罪才需要撤销。
对于缓刑考验期限已经届满的犯罪分子,又发现有漏罪尚未处理的,先前适用的缓刑是不会进行撒销的,只能考虑对该漏罪在进行依法处理。只有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就应当撤销缓刑。
漏罪:取消缓刑,按照先加后减的方式合并处罚新罪:取消缓刑,按照先减后加的方式,合并处罚《刑法》第七十七条明确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又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
不可以判处缓刑,应当数罪并罚,合并执行。即使漏罪也会判缓刑,但是这是因为被告未完全交代,所以法官可能会决定数罪并罚,但是会酌情处理的,也许会判处实刑两年或者一年半。
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缓刑期考验期间发现漏罪是否可以再判缓刑。但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对于这种情况,法官会认为犯罪人拒不认罪,没有认罪悔罪表现,是不适宜再宣告缓刑的。
《刑法》第77条第一款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漏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
缓刑执行期间又被抓进去的原因,主要是因为行为人犯罪或严重违法,需要撤销缓刑。根据法律规定,缓刑被撤销的原因有三种,分别为: 1、缓刑期间再犯新罪; 2、缓刑期间发现漏罪;3、缓刑期间严重违法。 缓刑执行期间再犯新罪,或者缓刑执行期间发现漏罪
虽然合同法规定了合同成立之后就会生效,但是并不是所有成立的合同,都能够具有完整的法律效力。严格意义上,签订合同时候发现上当,包括以下情形:1、第一种就是被欺诈的情形,也就是说,对方当事人以虚假的身份或者能力表示,导致自己相信他的虚假权利外观
缓刑期满后5年内犯罪是累犯。在缓刑考验期内,只要犯罪分子未发生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这就意味着刑罚没有执行,自然不符合累犯制度所规定的,原判刑罚执行完毕这一要求,所以不能构成累犯。缓刑考验期满5年内再故意犯罪,应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