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23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根据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的规定向相应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级别管辖是指不同级别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的分工。目前县、市、直辖市普遍设立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部分省、自治区也相应地设立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域
1、要写明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如: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地址、电话等。(企业一方除写名称外,还要写明法定代表人) 2、写明申请事项。比如,支付拖欠工资、支付经济补偿金等。 3、写明事实和理由,应叙述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具体事由,特别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的有: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基本身份信息; 2、所依据的事实、理由; 3、当事人的的仲裁请求; 4、以及当事人依法收集的证据的名称、来源; 5、仲裁机构的名称等内容。 劳动争议仲裁是仲裁制度中的一种,旨在解决劳动
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申请人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 被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被申请人如为单位,应
一般情况下是仲裁时效是一年。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
用人单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一章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申请仲裁的条件如下: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
集体劳动争议可以仲裁。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当地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可以组织有关各方协调处理。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
劳动争议仲裁,是指以第三者身份出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劳动争议当事人双方争议的事项,根据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依照一定的法律程序作出裁决,从而解决劳动争议的一项劳动法律制度。
双方当事人在申请仲裁后,应当选定仲裁委员,在仲裁开始前应当先进行仲裁调解,如果经过仲裁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就争议的实体权利、义务达成协议和解的,制作调解书。在一方当事人不按照调解书履行义务时,另一方当事人可因该仲裁调解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
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形有: 1、口头订立的仲裁协议无效; 2、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无效; 4、一方采取胁迫手段,强迫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 5、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没有约定
以下情形仲裁协议无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或者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等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