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6
“及时退还”,行为入主观上没有受贿的故意,客观上表现为及时退还或者上交,不存在犯罪故意,故不构成犯罪。行为人虽未及时退还或者上交,但在收受财物后至案发前的期间内主动退还或者上交的。此种情形可以简称为“主动退还”。在该情形下,行为人在接受财物
行贿罪属于贪污贿赂犯罪中的一种,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此外,在经济来往当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也以行贿论处!对个人
受贿罪既遂的刑事责任要根据受贿金额的大小、受贿情节来判决。 1、受贿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受贿数额在20万以上不满3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
行贿罪的罪行的罪行认定是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以财物的行为。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我国《刑法》中规定的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含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费、手续费)的行为。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
行贿罪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认定: (一)客体要件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中,主要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次要客体是国家经济管理的正常活动。另外,行贿罪的犯罪对象是财物。这里所说的财物与受贿罪中的财物相同。 (二)客观要件本罪的客观方
贪污受贿的定罪标准: 1、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一)多次索贿的; (二)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
受贿罪不正当利益有没有必然联系要分情况而论,因为受贿罪分为主动受贿、被动受贿以及斡旋受贿。主动索贿时,则不要求为他人谋取利益;被动受贿时,谋取的利益是否正当在所不论,但一定要谋,对此只要是一种许诺就可以,不要求有真正谋取利益的行为和结果;斡
贿赂罪与贿赂罪的关系是:贿赂与贿赂相互作用。从他们的行为来看,只有贿赂才能存在,只有贿赂才能存在。但从构成犯罪的角度来看,两者之间的对合并不是绝对的,构成贿赂罪不一定构成相应的贿赂罪,构成贿赂罪不一定构成相应的贿赂罪。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
受贿罪具体的认定: 1、受贿罪主体限于国家工作人员; 2、主观方面是持故意的心理状态; 3、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 4、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现金,或者非法收受他人现金,为他人谋取利益。
单位受贿罪应该从下述四个方面认定。 一、主体方面 本罪的犯罪主体有些特殊,不同于一般犯罪的自然人,本罪只能由单位构成。它包括: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集体经济组织、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和私营企业,不
离休公职人员受贿的认定: (1)利用了本人原有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 (2)这种便利条件,必须是通过在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具体完成的。 (3)为请托人谋取利益。 (4)本人从中向请托人索取或非法收受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