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5
诉前保全担保费用标准是:在30到5000元的范围内。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
一般来说,有担保函是可以不需要担保合同。 担保函与担保合同,从法律效力角度,没有什么区别。担保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包括当事人之间具有担保性质的信函、传真等),也可以是主合同的担保条款。
一般来说,有担保函是可以不需要担保合同的。 担保函与担保合同,从法律效力角度,没有什么区别。担保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包括当事人之间具有担保性质的信函、传真等),也可以是主合同的担保条款。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必须起诉。否则,人民法院解除保全。诉讼中财产保全应当由当事人提出申请,人民法院进行审查,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根据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也可以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依职权主动作出财产保全裁定,采取财
借条不是必须有担保人。在借贷的民事活动中,如果债权人为保护其债权,认为需要设定担保的,则债务人或第三人需要向债权人提供担保;如果债权人认为不需要设定担保的,则不需要有担保人。
合同不是必须要有担保人。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规定,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二条规定,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
担保不是必须签订保证合同。担保在没有签订保证合同的情况下,也可以产生担保的效力,一般是指在主合同中包含担保条款,或者合同的落款处有担保人的签字按章,或者担保人认可的其他书面方式。
保全可以因被申请人提供担保而解除。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是为了保护其合法权益,而被申请人提供相应的担保的,足以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所以法院应当裁定解除财产保全。
原告申请先予执行必须提供担保。先予执行需要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法院可以驳回申请。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 2、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人
原告申请先予执行必须提供担保。先予执行需要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法院可以驳回申请。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 2、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人民
不需要提出诉讼,所谓诉前财产保全,也就是诉前保全,是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可能受到损害,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与诉前财产保全有关的民事争议必须有给付内容。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应是有给付内容的,如不是因财产利益之争,而是人身名誉之争,无给付
财产保全要提交的证据有: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被保全财产线索等。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