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5
民事诉讼判决书的送达期限为: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
民事诉讼二审判决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再审应该有不同于一审二审的证据才可以申请。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认为法院判决不公平的,在一审判决不服的时,可以在上诉期内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如果已经超出上诉期的,可以申请再审或要求检察院提起抗诉。
民事诉讼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其中对判决不服的上诉期限是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
1.案外人对原判决、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认为驳回裁定错误的,应在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2.申请执行人对中止执行裁定不服的,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执行许可诉讼。
现行法律对于多久下判决并无明确规定,影响民事诉讼判决的因素有多种,如人民法院审理的程序、回避、延期审理等程序性事项。但通常情况下,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
民事诉讼判决下来的时间如下: 1、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2、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三
一审判决书在上诉期满未提起上诉的,则为民事判决书生效时间。上诉期为当事人收到判决文书次日起计算。如果是一审,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为上诉期,未上诉的,十五日过后就生效,生效后三日内是对方支付的时间,超过三日,就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了。生效
民事诉讼被告如果缺席如处理方式如下: 1、有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可延期审理。 2、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可缺席判决。 另外,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对其实行拘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