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9
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内不行使相应的民事权利,则在该法定期间届满时导致该民事权利的消灭。具有如下特点: 1、除斥期间一般是不变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止、中断或者延长。 2、除斥期间消灭的是权利人享有的
除斥期间,又称“预定期间”、“预备期间”。是指法律规定的某种民事权利有效存续的期间。除斥期间也是某种法律事实,权利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不行使其权利,其权利即被除斥。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24条规定:受遗赠人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
非银行、非金融机构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贷款人的民间借款合同是无效合同;民间借款合同的主体是自然人的,自然人的行为能力存在瑕疵的,则该民间借款合同的效力也存在瑕疵。如自然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如果得到其监护人的追认,则该合同发生法律效力,否则该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内不行使相应的民事权利,则在该法定期间届满时导致该民事权利的消灭。除斥期间一般是不变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止、中断或者延长,自相应的实体权利成立之日起计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
合同撤销权的除斥期间为: 1、一般是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 2、重大误解是九十日; 3、被胁迫的,是胁迫行为终止后一年内。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
合同撤销权的排斥期限如下: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是九十天;胁迫是胁迫终止后一年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
合同撤销权的除斥期间为五年,法定期间为一年。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应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合同解除会产生下列效力: 一、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二、合同解除后当事人仍可以要求存在过错的一方赔偿自己的损失,合同解除与损害赔偿可以并存。 三、
解除合同有除斥期间,当事人必须在规定的除斥期间内行使合同解除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
以下合同是无效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的;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合同的;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订立合同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
可撤销合同的效力: 1、在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行使撤销权之前,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效力。 2、在一方当事人行使撤销权,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该合同时,该合同自始无效。
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导致国家、集体或者是第三人利益损失的或者是一方利用胁迫或者欺诈的手段促使订立合同以及用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还有就是签订合同是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话,合同则被宣告无效。判定为无效合同的合同不能发生任何法律效力。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