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7
行政处罚的起诉期,一般为六个月,从被处罚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机关作出处罚行为之日起开始计算;如果被处罚人已经获得复议决定,但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向法院起诉。
行政处罚期限为二年。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处罚的追究时效,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所谓行政处罚追究时效,是指在违法行为发生后,对该违法行为有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未发现这一违反行政管理秩序行为的事实,超过法律规定
追究行政处罚的时效,是二年。如果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一般不再给予行政处罚,该时效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是连续或者继续的,则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行政处罚追究时效一般是两年。行政处罚追究时效,是指在违法行为发生后,对该违法行为有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未发现这一违反行政管理秩序行为的事实,超过法律规定的期限才发现的,对当时的违法行为人不再给予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从违法
行政处罚是对违反行政法律法规作出的处罚,行政处罚不同于刑事处罚,主要的处罚措施包括警告、罚金、责令整改等,行政处罚是有追诉的期限,依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最长的追诉时间是二年,在二年内没有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的,不再进行处罚。
行政处罚的诉讼时效:如果被处罚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是六个月;如果被处罚人是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再起诉的,诉讼时效是十五日。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处罚时效期限为2年。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2年内未被发现的违法行为,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5年。
目前《行政处罚法》所规定的行政处罚追诉时效期限为二年,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则不再予以追究。至于其他法律另有特别规定的,则以该特别规定所确定的期限为准。关于时效期间的起算时间,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
对行政处罚申请行政复议的时效,一般是六十日。当事人如果不服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该行为侵权的,可以在六十日内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但是法律对申请时效另有规定的,则按其规定。
行政处罚不执行也不会失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
行政处罚的时效期限一般是二年。如果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应受到行政处罚,但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行政机关不能再给予其行政处罚;如果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时效期限延长至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