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1
劳动合同13薪不是必备条款。13薪是指工作期满一年后,可以领取第十三个月的工资,属于奖金的性质范畴。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包括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报酬、社会保险、纪律、终止的条件、违约责任等,奖金不属于必备条款。
合同成立必备三个条款是合同主体、合同标的、合同数量。法律关于合同成立的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另有规定
劳动合同的具体内容包括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两大类。所谓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是指法律规定必须具备的条款。根据《劳动法》第17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具体包括: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劳动合同的条款包括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两部分。 一、劳动合同的八条必备条款: 1、劳动合同期限。 2、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劳动报酬。 5、社会保险。 6、劳动纪律。 7、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8、违反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报酬;劳动合同期限;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其他。
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具体有: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
劳动合同必须具备下列条款: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等信息;劳动者的姓名、住所、联系方式等信息;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地点、内容;以及劳动报酬和社保待遇等。
劳动合同具备的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
劳动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 ①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②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③劳动合同期限; ④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⑤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⑥劳动报酬; ⑦社会保险; ⑧劳动保
试用期不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是否约定试用期,由双方当事人根据情况协商,也可以不约定。 当事人没有约定试用期的劳动合同不影响其成立与生效。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双方身份信息;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其他事项。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这是针对用人单位而言的,是对用人单位设定的义务条款。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体明确。包括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方面的设施,设备和防护措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