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1
符合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下列几条法规的都可以解除。 其中第七百一十一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
出租人以下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使用不当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承租人擅自转租的;承租人不依租赁物性质对租赁物进行使用收益的;承租人经催告逾期支付租金的;承租人不定期租赁的。
承租人在下列情况下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1、房屋被依法查封、扣押的; 2、房屋权属有争议的; 3、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4、房屋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等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以下情形出租方解除租赁合同不算违约: 1、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 2、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 3、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逾期支付租金
房屋出租人在下列条件下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协议到期;出租人家庭人口增多住房困难,可与承租人协商收回租赁房屋;屋承租人故意、或者过失将所租房屋损坏,改变房屋用途、拒绝修复或者赔偿的等。
出租人或者承租人可以解除融资租赁合同。主要的情形有出租人与出卖人订立的买卖合同解除、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且未能重新订立买卖合同;租赁物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毁损、灭失,且不能修复或者确定替代物;因出卖人的原因致使融资租赁合同的目的不能实
出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承租人有权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1)出租人未按时交付房屋的,承租人可以催告出租人限期交付;逾期仍未交付的,承租人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2)出租人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房屋租赁合同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承租人可以
可以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形分别有下列几种: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情形;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情形;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的情形;租赁物权属有争议的情形;法律其他规定。
下列情况租赁合同无效: 1.出租人或者承租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且事后没有获得监护人追认的。 2.出租人所出租的房屋是法律明文规定禁止出租的房屋的。 3.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不合法,导致不合法内容部分无效。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也就是当事人可以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解除租赁协议的条件,也可以经过协商后决定解除房屋租赁协议。 但是,如果没有约定的,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协议: 1、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
租赁合同自动解除的情况只能是合同双方在制定合同时就约定了解除条件,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成就时,合同解除。同时,当事人之间的约定需要满足的条件分别有: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约定的条件符合法律规定;法定其他条件。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房屋出租人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八种事由: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六个月以上的; 5
租赁合同在以下情况下能单方面解除: 一、承租人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失; 二、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