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1
下列情况下承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到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一致解除租赁关系的;不定期租赁的;房屋具有瑕疵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承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1、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承租人对此不存在过错的; 2、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 3、租赁合同属于不定期租赁。
根据法律规定,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在下列情况下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未按照租赁房屋的性质使用租赁房屋造成房屋损失的;承租人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扩建的;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承租人未支付租金或迟延支付租金的;不定期租赁的;因不可抗力解除的。
租赁合同单方面解除的情况如下: 1、承租人使用不当,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不正确使用租赁物使之损失,属于承租人严重违约行为,为了保护自己财产安全,出租人应有权利单方解除合同,终止双方的租赁关系; 2、承租人擅自转租
当下列情形发生时,无论双方是否有解除合同的约定,出租人都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1、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2、承租人未按约定方式或不按房屋性质使用房屋的。承租人未按约定方式或者不按照房屋性质使用房屋,造成房屋损失的,出租人可以提前解除
一、出租人拒不交付房屋。 二、租赁房屋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 三、租赁房屋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房屋使用条件强制性规定情况,导致房屋无法使用的,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四、一房数租之有效合同不能实际履行的,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五、租赁
可以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出租人未交付租赁物,经承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出租人交付的租赁物不符合约定,致使承租人不能实现承租目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出租人交付的租赁物存在缺陷,危及
下列具体情况下能解除租赁合同: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而转租;恶意拖欠租金;或者租赁物被司法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但非因承租人原因造成的等。
因承租人因自身原因暂时无力支付租金的,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请求出租人适当延缓交付,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迟延支付租金的是一种违约行为,承租人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承租人不支付租金虽然是一种根本违约行为,但出租人并不一定要马上解除合同,为了保持
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况包括: 1、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 2、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 3、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等等。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
有三种情况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1、约定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认为解除合同比继续履行合同更有利于自身利益,根据合同自由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而解除合同。 2、法定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解除是指当发生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时,当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形式可以分为以下两种: 1、租赁双方协商解除:租赁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协商一致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2、法定规定的解除情形:如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房屋或者拒不支付租金,出租人可以接解除合同等各种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