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不能将工程发包给个人。具体来说,承包人从事建筑工程必须具有主体资格,即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以及具有从事建筑行业的资质方可作为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承包方当事人,个人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因此发包人不能将工程发包给个人。《建筑法》第十五条规定,建筑工程的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
建设工程的发包人是指在建设工程合同中,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作为合格的发包人应具有法人资格或者对外能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发包工程时需持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
签订关于发包人工作与承包人工作的条款需要注意填写准确双方各自工作的具体时间;双方工作的具体内容和对对方的工作要求;以及双方不按约定完成有关工作应赔偿对方损失的范围、赔偿计算方法等。
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工作签发人的区别是:签发人一般是领导或上级主要负责此项目的;许可人一般是值班员或者平时负责刀闸任务;工作负责人就是此次项目的现场负责人,一直待在现场的。
1.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2.发包人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 3.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发包人没有及时检查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4
1、承包人是指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承包人有时也称承包单位、施工企业(《建筑法》)、施工人(法律)。承包人的工程承包主体资格除满足法律关于合同主体资格的要求外,还要满足《建筑法》关于
劳动者因被拖欠工资发生争议时,应先向用人单位提出支付的要求,主动与用人单位沟通协商。 一般来说,多数用人单位会考虑到诉讼成本和造成的负面影响,会同意支付合理工资的要求。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劳动者可与用人单位签订和解协议,但要注意该协议并无
向雇佣包工头的用人单位要钱。 用人单位亏损不能作为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理由,个人承包经营违反本法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做工地老板拖欠工资的解决办法有: 1、协商解决。 2、到劳动行
工程发包时,发包人不能发包给个人。法律规定,承包人从事建筑工程必须具有主体资格,即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以及具有从事建筑行业的资质方可作为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承包方当事人,个人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因此发包人不能将工程发包给个人。
工程合同发包人不能分别发包。无论发包人以何种方式与承包人签订合同,都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即应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几个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建筑工程应当提倡总承包,禁止肢解承包。建筑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