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能充当分包工程的发包人,但是必须经发包人同意。并且被分包的单位需要具备相应的建设资质,也不能再次进行分包。
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能充当分包工程发包人。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主要是指当事人具有法人资格或对外能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且其发包的工程具有相应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等证件。
下列主体可以充当分包工程发包人: 1、经发包人同意的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 2、被分包的单位需要具备相应的建设资质,也不能再次进行分包。
建设工程的发包人是指在建设工程合同中,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作为合格的发包人应具有法人资格或者对外能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发包工程时需持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
分包工程发包人是指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我国法律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
建设单位或者工程总承包方能充当分包工程发包人。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专业工程分包的发包方是承包项目的甲方。分包发生在总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承包人与分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单位的、分包未经建设单位认可的、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行为无效。
专业工程分包的发包方一般是总承包人,或者由发包人直接分包。但是发包人不能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总承包人也不能擅自分包给无资质的承包人。
建筑工程发包方的主体可以是法人单位、其他组织、公民、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者联营体等。建筑工程发包方应当具有独立财产,属于能够独立对外承担民事责任的民事主体。
法人单位、其他组织、公民、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者联营体等都可以是建筑工程发包方的主体。建筑工程发包方应当具有独立财产,属于能够独立对外承担民事责任的民事主体。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以是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的,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以是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
一般是是不能发包给个人的,因为个人没有承包的资质。对于建设工程合同而言,发包方与承包方都是特定的主体,特别对于承包方而言,承包方一般包括勘探人、设计人以及施工人,发包方只能将工程交予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并且有从事建筑行业资质的,如果没有相关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