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法律常识 > 刑事辩护法律常识

如何对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进行立案

更新时间:2023.01.01

专题首页 法律短视频 律师说法 专业问答
行动指南
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1.区分合法行为与犯罪的界限。根据《渔业法实施细则》第19条的规定,因科学研究等特殊需要。在禁渔区、禁渔期捕捞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或者捕捞重点保护的渔业资源品种,只要经过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即为合法,不构成本罪。 2.区分一般违法行为与犯罪的界限。不具备情节严重的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如未按渔业法规定取得捕捞许可证而擅自进行捕捞,数量不大的;使用禁用的渔具和方法捕捞水产品但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偶尔违反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类型、场所、时限等方面的规定进行捕捞的,属于一般违法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由渔业主管部门或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情节是否严重,是区分两者的标准。 本罪与盗窃罪的界限 两罪在主观故意的形态上是相同的,只是故意的内容不同。非法捕捞水产品故意的内容是明知非法捕捞的行为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仍故意为之;盗窃罪故意的内容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为的秘密窃取的行为。因而说明了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与盗窃罪是性质不同的犯罪,区别是: 1.客体不同。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水产资源的管理制度,属于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的犯罪;后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属于侵犯财产的犯罪。 2.客观方面不同。本罪表现为违反国家保护水产资源法规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而盗窃罪为以秘密方法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行为。因而在实践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水面或他人承包的渔塘中,毒死或炸死较大数量的鱼并将其偷走,未引起其他严重后果的,应以盗窃罪论处。 3.主体不同。本罪的主体既包括自然人又包括单位,盗窃罪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 4.犯罪对象不同。本罪的对象是除了珍贵水生动物以外的所有水产品资源,具有特定性,盗窃罪的对象则范围广泛,包括所有的公私财物。
律师普法
  • 什么标准下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才立案
    什么标准下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才立案

    非法捕捞以下水产品的,应当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立案: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一)的通知》第六十三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

    2020.11.17 120
  • 如何界定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和盗窃罪
    如何界定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和盗窃罪

    1、客体不同。前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水产资源的管理制度,属于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的犯罪;后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属于侵犯财产的犯罪。 2、客观方面不同。前罪表现为违反国家保护水产资源法规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而盗窃罪为以秘密方法非法占

    2020.10.02 135
  •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立案需要符合什么标准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立案需要符合什么标准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非法捕捞水产品一万公斤以上或者价值十万元以上的; (2)非法捕捞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苗种、怀卵亲体二千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二万元以上的; (3)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捕捞水产品二千公斤以上等。 非法

    2023.02.07 181
专业问答
  • 如何对非法捕捞的水产品进行立案追诉

    《渔业法》第三十八条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 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 渔具、 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 超过规

    2022-08-16 15,340
  •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怎么认定?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认定与非罪如何进行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怎么认定?本罪与非罪的界限1、区分合法行为与犯罪的界限。根据《渔业法实施细则》第19条的规定,因科学研究等特殊需要。在禁渔区、禁渔期捕捞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或者捕捞重点保护的

    2022-04-08 15,340
  •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立案要求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第三百四十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1、非法捕捞水产品一万公斤以上或者价值十万元以上的; 2、非法捕捞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苗种、怀卵亲体二千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二万元以上的

    2022-09-01 15,340
  •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立案标准

    我国刑法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最高检、公安部的相关规定明确,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

    2022-01-11 15,340
法律短视频
  • 什么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01:31
    什么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之规定可以知道,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指的是犯罪嫌疑人违反保护水产资源相关的法律法规,在禁渔区域、禁渔期间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渠道、手段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属于我国《刑法》中破坏社会主义经济

    505 2022.04.17
  •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追诉时效 01:08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追诉时效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追诉时效为五年。我国刑法规定了犯罪的追诉时效期限,如果最高法定刑不超过五年有期徒刑的,则经过五年追诉时效期限届满;如果法定的最高刑罚在五年以上不超过十年的,则经过十年追诉时效期限届满;法定的最高刑罚是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的,

    1,495 2022.04.15
  • 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要坐几年牢 01:31
    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要坐几年牢

    如果触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具体要坐牢几年牢,需要根据案情来决定。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如果犯罪嫌疑人违反保护水产资源相关的法律法规,在禁渔区域、禁渔时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犯罪情节严重的,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418 2022.04.17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如何对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进行立案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