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1
如果退休返聘人员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与单位之间的关系不属于劳动合同关系,而是劳务关系。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因此,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以后或依法享有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后,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已不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企业聘用退休人员的,不构成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关系,只成立民法意义上的劳务关系。
退休属于劳动关系终止。《劳动法》规定,劳动者退休属于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即养老保险待遇的情形。《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
兼职人员若签订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则构成合法的劳动关系。若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属于无效或部分无效的情形。
雇佣关系是不属于劳动关系的。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人向雇佣人提供服务,雇用人要支付一定的金额给受雇人。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依据法律有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劳动关系认定条件如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聘用内退人员不构成劳动关系,构成聘用合同关系。劳动者的身份不同,签订的合同属性不同。聘用内退人员时,双方建立的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受民法典保护而不受劳动法保护。
劳动关系具有从属性关系。劳动者的职责从属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一旦形成,劳动关系的一方劳动者,要成为另一方所在用人单位的成员。所以,虽然双方的劳动关系是建立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但劳动关系建立后,双方在职责上则具有了从属关系。
公司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股东,股东接受公司的管理,从事公司安排的有劳动报酬的劳动。故股东与公司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人格从属性和经济从属性,双方之间属于劳动关系,其权利义务关系受劳动法律法规的调整。
事实劳动关系属于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事实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自然也属于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是不同的,区别在于: (一)主体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确定的,即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而劳务关系的主体是不确定的,可能是两个平等主体,也可能是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可能是法人之间的关系,也可能是自然人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