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7
入职签订的劳动协议是不算劳动合同的,劳动协议不能替代劳动合同。入职签订的劳动协议实质上缺少了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必备条款,并不具备劳动合同法意义上的合同概念,所以对于仅有简易合同而未全面约定双方权利义务的,属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
入职协议不是劳动合同。入职协议并不具备劳动合同法意义上的合同概念,缺少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必备条款。劳动合同是全面明细约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文件。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出国劳务合同应该有以下内容: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联系方式等信息,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
公司如果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则签劳务协议不签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公司应当自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的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且除非全日制用工外,应当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
两者是一个意思。需要区分的是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劳动合同终止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必备条款。而劳务合同的内容规定的是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给付报酬,是在意思自治的原则下,当事人在法
不算。对于内容单一的入职协议之类的简易合同,实质上缺少了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必备条款,并不具备劳动合同法意义上的合同概念,所以对于仅有简易合同而未全面约定双方权利义务的,属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
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劳动合同是和公司签,和劳务公司签的是劳务派遣合同或劳务合同。劳务合同主要由民法、经济法调整,而劳动合同则由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范调整。劳动合同的双方主体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除提供劳动之外,还
劳资双方务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终止后,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继续工作的,也应当在一个月内订立合同,否则依法应当不予用工;对急需的岗位,劳动者拒不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当与劳动者充分协商,并将协商过程中的相关证据予以保留。
1、在工地上打工是劳务关系。 2、在工地上打工算是劳务关系,因为根据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看出,劳务关系是双方的当事人的地位平等,劳动关系是有隶属关系的,有管理和规章制度的。而且劳务关系由用工方提供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而且工作有时候具有临
应当签订劳动合同。临时工是计划经济时代的名词,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以后,所有用人单位与职工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在用人单位中,各类职工享有的权利是一样的,临时工已经不复存在,用人单位在临时性岗位上用工,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