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行政调解是国家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属于本机关职权管辖范围内的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纠纷,通过耐心的说服教育,使纠纷的双方当事人互相谅解,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协议,从而合理地、彻底地解决纠纷矛盾。
行政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行政诉讼的费用由当事人预交,在案件审结后,按实际费用确定由何方当事人负担。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被提起行政诉讼的主体是: 1、国家明文规定建立某一机关或组织承担某种行政执法任务; 2、国家通过法律,法规授权的方式将某种执法权直接赋予某个业已存在的机关或组织。 在中国,行政主体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
离婚案件诉讼费由败诉的一方当事人承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且诉讼受理时,诉讼费应当由原告预先缴纳,经依法判决后,由原告根据人民法院判决,向败诉方予以追偿。
诉讼离婚费用一般由原告预交。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但是离婚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的负担,则由人民法院视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当事人根据人民法院的决定,负担诉讼费用。
行政诉讼的被告是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
1、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2、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3、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行政诉讼强制的主体是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的人。具体包括原告,也就是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自然人或者是组织;被告等。
行政诉讼的主体是指就实体争议依法参加到诉讼中来,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的人。当然这里的人是法律拟制人包括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就本质而言诉讼主体指的是实体法上存有争议的双方当事人或第三人。
行政诉讼主体资格的认定: 1、主体条件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可诉的具体行政行为; 3、主张的权益受到损害; 4、主张的权益是合法权益; 5、主张的权益受到损害和行政行为有因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