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劳动合同附加协议书是有法律效应的,只要是在双方自愿且符合劳动法要求前提下,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劳动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也就是说,一旦双方签字认同,如果出现违约情况,另一方都可以用此为依据,向劳动监管部门申诉维权。
合同的补充协议或者称为协议补充,是指当事人对于合同中的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而达成的协议。补充协议是相对于已经存在的合同而言的,协议补充就是通过协议方式补充已经存在的合同中存在的漏洞。
签订合同之后,发现内容还需补充的,经合同各方协商一致,可以拟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的补充或者变更,一般要明确约定,若补充协议条款与原合同不一致或者发生冲突时,应当以补充协议为准;但若原合同明示不得变更的条款,补充协议中对该条款变更则
其实这是不合法的,只有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才为合法,相关法律规定如下: (1)用人单位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即属于劳动合同变更,不能视为续订劳动合同。若补充协议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五、本补充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同时生效。 六、本补充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委托人:身份证: 日期:日期:
在双方自愿且符合劳动法要求前提下,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劳动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一旦双方签字认同,如果出现违约情况,另一方都可以用此为依据,向劳动监管部门申诉维权。严格而言,合同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未尽事
灵活用工协议,不一定是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都是书面的形式,而且需要满足一定的实质条件:用工者与被用工者之间已经成立了实质的劳动关系,二者之间存在从属性的人身关系。具体来说,想要证明灵活用工协议属于劳动合同,可以从以下几点入手: 1、
补充合同的效力是: 1、当补充合同的约定与主合同的约定发生矛盾时,应该以时间在后的约定条款为准执行; 2、时间在后的约定,实际上是对主合同的原约定的重新修订,该新约定是补充合同的精要和实质。如果仍以主合同的原条款为准执行,那就失去了补充合同
劳动协议是算劳动合同的。劳动协议就是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建立虽然也体现了当事人的合意性,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