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只要找到充足的,有力的新证据。还可以继续去申诉。由最高院驳回的刑事案件,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第二审的判决、裁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都是终审的判决、裁定。因此,最高人民法院驳回的刑事案件
被执行人对强制执行有异议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人民法院会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
营业执照被驳回的原因可以登录工商局官网查看,也可以直接打电话到登记机关查询。登记机关在驳回时也会说明理由。法律规定,登记机关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确认并当场登记。
被异地起诉想要驳回需要看具体的案件,看法院的管辖是否有问题。如果法院对法院没有管辖权,可以在答辩期限内提出管辖权异议,请求法院将案件移送到当事人所在地法院审理,法院会根据案件情况出具是否同意的裁定。管辖权异议应当在答辩期间届满前提出。要从收
如果法院对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的执行异议申请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执行异议指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并要求人民法院撤
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后,法院应当立即审查处理,认为异议确有道理的,应当报请法院院长批准裁定中止执行;若原执行文书确有错误,应撤销原裁判,按法定程序给予纠正;若执行异议没有理由的,应当驳回案外人的异议,恢复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对强制执行有异议可以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执行异议是很常见的,执行异议是指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以此排除对执行标的的强制执行,保护自己的民事权益。法院强制执行是法院根据法律判决结果对被告人采取的强制行为。针对被执
被商标局驳回的商标的处理方式: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复审决定。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商标驳回后可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复审。但注意要在收到驳回通知书、裁定通知书或撤销通知书之日起十五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在依照规定进行复审的过程中,所涉及的在先权利的确定必须以人民法院正在审理或者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