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5
1、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为表现形式,扰乱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危害广大人民特别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必须坚决依法打击。本罪的对象包括各种淫秽物品,如各种淫秽的书刊、报纸、画片、影片、录像带、录
非法传播污秽物品罪立案标准是向他人传播300至600人次以上以及传播行为造成了恶劣社会影响的。此时行为人构成刑事犯罪,若是没有达到这个条件的,也应当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非法传播污秽物品罪立案标准是: (1)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影、表演、动画等视频文件二十个以上的; (2)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音频文件一百个以上的; (3)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刊物、图片、文章等二百件
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以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为表现形式,扰乱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危害广大人民特别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必须坚决依法打击。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
犯传播污秽物品罪,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不以牟利为目的,在社会上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非法传播污秽物品罪构成要件是: 1、侵犯的对象是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 2、客观表现为传播淫秽书刊、电影、录像带、录音带、图片或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上是故意的,但行为人不必为了盈利。 《中华人民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主体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过失传播淫秽物品的,不过成此罪,此外不判断犯罪动机、目的,比如没有牟利目的,故意传播淫秽物品的,也不能影响本罪成立。成立本罪还要达到严重程度,如扰乱国家社会管理秩序,危害人民身心健康
非法传播淫秽物品罪,指的是行为人通过传播淫秽的影片、书籍、音像资料、图片、淫秽的玩具、娱乐用品、生活用品或其他淫秽物品,扰乱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且危害到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未成年人或者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发展。
非法传播污秽物品罪立案标准: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向他人传播三百至六百人次以上的; (二)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该罪的行为具有以下五种情形:一、制作淫秽物品:这里的制作,是指生产、录制、摄制、编写、译著、绘画、印刷、刻印、洗印等。二、复制淫秽物品:这里的复制,是指复印、拓印、翻印、复写、复录、抄写等。三、出版淫秽物品:这里的出版,是指编辑、印刷等。四
非法传播淫秽物品可能处拘留和罚款的行政处罚,但是也有可能触犯刑法,传播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可被判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若组织播放淫秽物品,刑期上升为三年以下,情节严重可达十年,并且还需要一并缴纳罚金。若传播对象是未满十八周岁的未年
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构成本罪,本罪的前提是不以牟利为目的的传播,如果以牟利为目的,则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