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7
行政案件简易程序条件: 1、违法事实确凿; 2、对该违法行为处以行政处罚有明确、具体的法定依据; 3、处罚较为轻微,即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对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
1、表明身份,即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简易程序可以由一名执法人员单独实施。 2、说明处罚理由,包括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3、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4、给予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的机会。 5、制作笔录。 6、填写预定格式、
1、只适用于刑事案件的第一审程序; 2、简易程序只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必须是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无异议; 3、简易程序是对第一审普通程序的相对简化; 4、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中被告人自愿认罪
简易程序的行政处罚范围:对公民处二百元以下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行政机关依法警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行政处罚。
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 (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第四十八条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
行政处罚简易流程的适用范围必须满足三个条件:1。违法事实确凿;2、对违法行为处以行政处罚有明确具体的法律依据;3、处罚相对较轻,即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对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行
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又称为当场处罚程序,指行政处罚主体对于事实清楚、情节简单、后果轻微的行政违法行为,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程序。 简易程序是指根据《行政处罚法》或《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由法定的行
简易程序罚款数额为: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拒绝签收的,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注明。根
签了认罪认罚不一定就走简易程序,要符合以下条件才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1、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 2、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 3、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 根据规定,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
走简易程序的案件,目前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一定会当庭作出宣判。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因为简易程序作了下列的六个方面的简化:1、审判组织的简化;2、审判前准备工作的简化;3、出庭支持公诉的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