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7
只要股东持有该公司的股票,不管多少,当然是正当方式获得的,都可以去参加股东大会。公司在开会之前都会发布通告的,股东可以选择亲自出席股东大会;或者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
只要持有公司的股份,作为公司的持股股东,就可以进入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由全体股东组成的,股东需要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就能作为股东大会的组成成员。
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 3、审议和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计划和赔偿计划; 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股东知情权是指股东有权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若是公司有合理理由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的,可以书面拒绝。股东可以起诉。
股东查账权的行使流程是: 1、有意查账的股东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查账目的,并在请求书中说明查账的具体原因和目的; 2、公司对股东查账目的进行实质性审查。拒绝的理由仅限于股东查阅会计账簿的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的合法利益。此外,公司
行使股东查账权的方式: 1、股东可以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2、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公司法》规定只要是公司股东均可要求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及查阅公司会计账簿,没有对股东行使知情权的股权比例做出限制,其立法本意是保护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只要股东行使知情权时无以下情形
1、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向董事会提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 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
企业可以采取下列方式来保护股东的知情权:依法赋予股东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等文件的权利。对于公司拒绝查阅的,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
股东的分红权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实现: 1、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或者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2、公司派发新股; 3、以公司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
股东的知情权理解如下:公司股东了解公司相关信息的权利。一般是指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的权利。
小股东行使权力如下: 1、单独或者共同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十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 2、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总表决权超过10%的股东,可以向董事会提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 《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