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4
监护制度是民法中的一项制度,是对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的生命、财产等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民事法律制度。履行监督和保护职责的人被称为监护人。代理原本也是民法上的一种制度,是指代理人在其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独立地与第三人共同作为民事法律行为
成年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 (三)成年子女; (四)其他近亲属; (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
法定代理人与监护人的不同点在于: 第一,职责范围不同。监护人行使监护事务的范围比法定代理人广,监护人职责包括保护和照管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维护被监护人的其他合法权益,以及代理被监护人参加各种民事活动、诉讼活动。而法定代理人一般仅代理民事活
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的职责如下: (1)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 (2)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 (3)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并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 (4)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 (5)代理被监护人进行诉讼。
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的顺序为: 1、父母; 2、祖父母,外祖父母; 3、兄弟姐妹; 4、经未成年人居住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 法律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无民事行为
法人人格否认是指为了防止滥用公司独立人格,保护公司债权人和社会公共利益,否认公司和股东独立人格和股东的有限责任,责令股东直接对公司债权人或公共利益负责,实现公平正义的法律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
意定监护制度是对我国传统监护制度的重大变革,允许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根据本人的意愿,以书面的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被委托的监护人无需经过任何组织和个人的同意或批准,被选中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的生效条件是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行为能
法律约束力是指人们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实施一定的行为。法律约束是指依照国家制定的经济法规的法律效力,对企业经济行为产生的制约机能。它是企业约束机制的一种重要手段。经济法规中的法律、法令、条例和规定等,一经依法成立,都具有法律约束力,由国家强制
车上人员责任险算是车辆商业险的主要保险,它主要功能是赔偿车辆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车内人员的伤亡的保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的定义:即车上座位险,是车上人员责任险中的乘客部分,指的是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保险事故,致使车内乘客
法人人格否认的意思是就具体法律关系中的特定事实,否认公司与股东相互独立的人格,这个制度是个别适用。一般情况下,法人具有独立的财产权,能够以自己的财产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