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30
职工上下班途中受伤算不算工伤,需视情况而定: 1、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 (1)“上下班途中”是指合理的上下班时间和合理的上下班路途(包括加班加点的上下班途中)。
算,下班途中受伤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收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以被认定为工伤,如非上述原因摔伤的,仅仅是因为走路不小心摔倒受伤,则未必可以认定为工伤。
职工上下班途中受伤属于工伤。具体情况如下: 1、上下班途中,在合理的时间和路线上遭受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2、在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活动中受伤的。 补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伙食补贴、住宿交通费、必要的营养费、
1、先送往医院治疗; 2、进行工伤认定; 3、对工伤认定不符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4、伤情相对稳定后,如果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5、依据鉴定等级依法获得赔偿。
如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上班的,用人单位是需要对劳动者的人身安全负有安全保障义务的。劳动者受到了意外伤害的,用人单位是需要负责的,双方当事人需要及时申报工伤。属于工伤的,先申报工伤事故认定,根据鉴定等级结果和受伤者收入水平及个人家庭等因素,才能
职工下班途中满足以下条件认定为工伤: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内;在上下班的必经线路上;本人没有责任或者不是主要责任;因机动车而引起的道路交通事故。
在工地上上班受伤,工伤程序:由用人单位在事故发生之日起的三十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不能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在根据伤残等级,享受对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用工单位人员工作中受伤是按照工伤进行处理的。如果单位不申请认定工伤的话,员工也可以自行申请。用人单位员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出具事故报告及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员工本人或亲属可向属地参保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劳动保障局提出
上班路上受伤的,如果是在上班途中发生不是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包括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等事故,应当认定为工伤。但是如果不是的,则不算工伤。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认定工伤。职工以上下班为目的、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单位和居住地之间的合理路线,视为上下班途中。
员工需要根据工伤流程进行处理: 1、及时送往医院治疗。 2、申请工伤认定,由单位或者个人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认定为工伤。 3、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在员工治疗完毕或者达到一定医疗期之后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工伤鉴定,判定伤残等级。 4、待
工地上受伤申请工伤认定的流程如下: 1、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工伤事故发生地设区的市级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申请; 2、提交相关材料; 3、工伤认定; 4、劳动能力鉴定; 5、赔偿。